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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江东区2012年度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
作 者:    来 源:办公室    【  
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      为切实抓好隐患整改,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严防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,为全面建成现代化新中心城区、加快迈向现代化核心城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,经公安消防部门排查论证,区政府决定将新天地大厦等2家2012年度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予以公布:
      一、新天地大厦
      (督办单位:区住建局、福明街道办事处、江东公安分局,整改期限:2012年9月30日。)
      二、彩虹大厦
      (督办单位:区住建局、百丈街道办事处、江东公安分局,整改期限:2012年9月30日。)
      各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,抓紧督促整改单位制定整改方案,并尽快组织实施,确保2012年 9 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,进一步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。整改期间,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,加强监控,严防事故的发生。整改完毕后,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,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。

附件:2012年度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基本情况表 
附件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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